《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解读:6章48条护航老兵新征程
作者:方源农品时间:2026-09-20 10:00:00点击次数:4995
备受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的一部重要法规正式落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已于2026年6月5日经国务院第88次常务会议通过,6月26日以国务院令第840号公布,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领域的行政法规,全文共6章48条,惠及全国约3900万退役军人,标志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从框架结构看,条例围绕教育培训、就业支持、创业扶持、监督管理等维度作出系统性安排。其中教育培训部分篇幅最大,共17条,占全部条文的三分之一以上,把退役军人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从政策文件上升为法定义务,并对培训的组织管理、经费保障、考核评价作出规范,回应了广大老兵“一技之长傍身”的最迫切需求。
在就业支持方面,条例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专区(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素质测评等服务;同时明确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时按规定落实面向退役军人的定向招录、优先招用等措施,让服役经历成为就业市场上的“加分项”而不是“包袱”。不少地区还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就业见习和岗前培训,帮助大家更快适应新岗位、融入新集体。
在创业扶持方面,条例明确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等融资优惠政策。各地还将依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为军创项目提供场地、辅导、代办等一站式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被鼓励设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发展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向军创领域,为老兵创业“扶上马、送一程”。
条例的实施,为广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制度保障。对我们大同的老兵而言,读懂条例、用好条例,是退役后职业规划的第一课。建议退伍战友及时关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南,按要求备齐退役证等材料,主动对接培训、招聘和创业扶持资源,把政策红利真正装进自己的“行囊”。
需要提醒的是,条例明确的是国家层面的制度框架,各地的执行细则和补贴标准存在差异,办理前务必以本地最新政策为准,警惕冒充“内部指标”“包分配”“高息返利”的骗局,涉及缴费的事项一律先向官方渠道核实。
作为扎根大同的农业企业,公司也将结合条例要求,当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辅助员”:一方面优先面向退役军人提供收购、加工、电商、物流等岗位;另一方面为有意投身现代农业的老兵提供技术指导、订单对接和创业陪跑服务。有意向的战友可随时与我们联系,共谋发展。